欢迎来到优游国际Ub8游戏平台网站官网!我们是一家专业生产自动包装机,螺丝包装机,五金包装机的厂家,拥有10余年自动化包装研究开发经验,欢迎前来咨询!
优游国际ub8
Wenzhou Gongyou Automatic Packaging Equipment Co., Ltd.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资讯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16 09:56:16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鉴于原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于2021年4月2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已于2022年4月29日到期,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到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关系自2022年4月29日终止。

  2、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翁伟武、翁伟炜、翁伟嘉、翁伟博、蔡沛侬、柯丽婉变更为翁伟武。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英联股份”)于2022年7月25日与皇家瓦森柔性包装公司(ROYAL VAASSEN FLEXIBLE PACKAGING B.V.,以下简称“皇家瓦森公司”)签署了《锂电池铝塑膜联合开发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共同合作开发一种适用于电动汽车电池及其他应用的电池箔。截止目前,上述合作开发事项仍在研发技术测试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依据公司发展的策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为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同时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英联”)对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广东满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满贯”)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汕头英联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广东满贯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广东满贯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大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深入与客户合作,提升对客户企业的服务水平,增强业务协同性,依据公司发展的策略需求,公司拟以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分阶段出资,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暂定“英联金属科技(大庆)有限公司”(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并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相关的工商登记、申报材料等手续。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0日以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现场参会5名,通讯方式参会2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审议通过《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开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随着公司市场战略推进,公司海外业务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需求逐步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依据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能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及需要,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为合理筹备前期公司与皇家瓦森柔性包装公司联合开发锂电池铝塑膜合作事项后续落地事宜,公司拟先行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分阶段出资、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暂定“英联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相关的工商登记、申报材料等手续。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检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翁伟武先生、翁宝嘉女士、翁伟嘉先生、郑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检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芮奕平先生、麦堪成先生、陈琳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行业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如下: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或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

  (2)董事长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及年度绩效奖励,固定薪酬为60万元/年(税前),年度绩效奖励根据公司业绩及薪酬管理制度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翁伟武先生、翁宝嘉女士、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行业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如下:拟订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8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董事芮奕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加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集团化与中心化管理体系,提升专业化管理上的水准和运营效率,对部分组织机构做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逐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定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晖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及需要,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将于2022年12月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荐谢晖儿女士和陈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核实,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定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此外,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做担保的额度并调整相关联的内容的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2年度为6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上述具体融资担保期限以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英联”)提供保证担保。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建设银行为扬州英联连续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在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洗衣、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等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②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上述担保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以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6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做担保的剩余可用额度为155,5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滚存总余额为70,298.89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滚存总余额70,298.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21%。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做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2022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截至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2.00、3.00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线)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2022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注:1、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9月12日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线、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1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于2019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1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14,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11,246,603.7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2,753,396.23元。

  截至2019年10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入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ZI410680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2,818,793.15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1,783,525.33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1,035,267.82元。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2022年1-6月合计增加的金额为87.70元,具体情况为: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为87.70元。

  2、结余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7,890.15元。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所投资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汕头市英联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英联”)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根据实际使用及监管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11月11日会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与上述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因2020年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长江保荐未完成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完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英联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2019年1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161,783,525.33元置换截至2019年11月13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9,144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汕头英联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实施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生产基地建设,贷款期限2年,贷款年利率为6.50%。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2: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机器设备系由本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在建工程转固及首发募投涉及的生产设备搬迁而来,公司的产能规模和效益情况基本保持不变,不存在新增生产线导致产能和效益增加的情况。

  注3:智能生产基地建设-土建工程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9,150.54万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9,144.00万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4:智能生产基地建设-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生产用厂房和宿舍楼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办公楼已处于装修阶段。

  注5:因广东满贯盈利承诺期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共三个会计年度,故2022年度不涉及测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市场战略推进,公司海外业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需求逐步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3、投资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币种等方面相互匹配。

  5、资金来源: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

  6、业务办理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1、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2、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由公司财务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制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与皇家瓦森柔性包装公司(以下简称“皇家瓦森公司”)签署了《锂电池铝塑膜联合开发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共同合作开发一种适用于电动汽车电池及其他应用的电池箔。在上述协议中约定未来计划通过子公司生产销售该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上述协议,截止目前,上述相关产品仍在研发过程中。为合理筹备联合开发后续落地事宜,公司拟先行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分阶段出资、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暂定“英联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最终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相关的工商登记、申报材料等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公司中文名称:英联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最终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分阶段出资,出资比例100%

  5、经营范围:铝塑膜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本次子公司之设立,是公司基于与皇家瓦森公司联合开发铝塑膜协议之约定,产品研发成功后将通过双方在中国的合资子公司做生产销售。公司此次设立子公司,旨在提前合理筹划后续合作落地相关手续,为产品研发后合作开展建立运营基础。

12
专注自动包装设备
为客户量身订做智能、便捷、高效的自动包装设备
全国咨询热线:
400-0577-188